教育部官网12月5日,公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改草案(印发稿)》公开发表印发的公告。eKT公告认为,为了确保公民拒绝接受职业教育的权利,实行科教兴国和创意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建设教育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增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宪法、教育法、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充份调研与普遍印发,教育部研究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改草案(印发稿)》。eKT依据印发稿,国家建立健全适应环境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产教深度融合,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锐意,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互相交流,初级、中级、高级职业教育有效地交会,反映终生自学理念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国家创建国家资历框架制度,创建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前进职业教育各类自学成果的确认、累积和切换。国家根据有所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在义务教育后的有所不同阶段实行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分类发展,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备职业教育资源。国家增进军民职业教育融合发展,将军队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划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体系。
eKT依据印发稿,希望有条件的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市场需求,利用资本、技术、科学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分开举行或者牵头举行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举行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可以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免教育费可选和地方教育可选。eKT依据印发稿,国家实行学徒制度,希望有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能力的企业成立学徒岗位;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与职业学校牵头招生学员(学徒),以工学融合的方式展开培育。
eKT依据印发稿,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实行职业教育应该侧重产教融合,实施校企合作。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可以举行或者与行业企业联合举行与职业教育涉及的企业,或者通过联合举行职业教育机构或者项目、重新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等多种形式,与行业的组织、企业、事业的组织等积极开展合作;在招收低收入、培育方案制订、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建设、进修实训基地建设、教学改革、质量评价、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科研成果转化成等方面,应该与涉及行业、企业、事业的组织等创建合作机制。
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应该签订协议具体双方权利义务。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可以从校企合作中以获取教育培训服务等方式取得报酬,并自律制定分配办法。
eKT面向社会公开发表印发,公众可通过: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送至: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邮编:100816)。写信请求标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改草案(印发稿)》印发字样;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emailprotected],明确提出对系统意见,意见反馈累计时间为2020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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