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区市教委、各普通、成人中专、各职业高中: 我处6月15日发送了教育部职成司《关于作好2001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工商管理修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报》(赣教职成处之后字[2001]17号)。由于学校方面的原因,同济大学并未被列为招收单位之佩。
现经国务院学位办研究要求,表示同意同济大学2001年之后积极开展中等职教师资工商管理修读硕士学位工作。各地、各校可以根据教育部职成司的有关拒绝及我处17号文件的拒绝的组织中职教师录取同济大学工商管理研究生。
附件:1、关于表示同意同济大学2001年积极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工商管理修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报.doc 2、2001年同济大学招生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工商管理修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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